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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千里旅程 中途致命邂逅 1965年武汉龟山无名女尸案侦破纪实

发布时间:2024-04-17 人气:

  武汉长江大桥,横跨于武昌蛇山和汉阳龟山之间,1957年通车后,成了一个游客必去的打卡景点。

  汉阳西大街小学的一群男孩子,正逢星期六下午放假,顶着秋老虎的热浪,在龟山上摆开了“战场”。

  男孩走近一看,吓得目瞪口呆!好一会,他才如梦初醒,掉转身子,风一样冲下山。到了山脚下,他才“哇”地一声哭了出来。

  现场位于龟山顶的南麓。女尸仰面朝天躺着,年龄20出头,身材较矮,短发齐耳。

  头颅后枕部有钝器伤,粉碎性骨折。头部周围有一滩血,一米多远的地方,有一块四、五斤重的石头,上有少量血迹。

  他杀比较明显。化验表明,石头上血迹的血型,与死者的血型相同,应该是被人从背后用石头袭击致死。

  从尸体还未形成尸僵、尸斑,以及死者胃内食物消化等情况分析,死亡时间在下午15时左右。

  法医连夜修整死者的面部,恢复常态,然后拍照,印发《通报》,要求做到武汉三镇,不落一厂一户。

  外地路过武汉的人,慕名到武汉长江大桥游览之前,通常把大件行李寄存在火车站。

  按照这一思路,案发第二天,9月5日上午,两名侦查员来到武昌火车站行李寄存处,要求查验9月4日中午之前旅客寄存的全部行李、包裹。

  当侦查员和寄存处的服务员打开一只蓝色帆布提包时,几条闷到变红的苦瓜露了出来。

  《工作证》上,正楷填写着:黄宗跃、女、23岁,湖南邵阳人、陕西省115厂检验员。

  9月5日下午,一男孩在龟山上捉蟋蟀时,从案发现场100多米外的山腰草丛中,捡到一件男式灰色短袖翻领棉毛衫,上有喷溅的赭褐色血迹,随即交给公安部门。

  9月4日下午15点左右,他的三轮车停在汉口武胜路口,有一个身材高大、黝黑皮肤、年约30岁的男子,手提一个女式黑提包,慌慌张张从江汉桥走来。他二话没说,就坐上三轮车,操着河南口音,叫把车子踩到大智门火车站。

  蹬车的工人好奇地回头一望,只见他神色慌张,正翻动着提包里的东西,还不时地从提包里摸出茶叶蛋,甩到街上。

  三轮车到了六渡桥,那人突然叫停,下了车,却按到大智门的路程付了车费,然后步行离开。

  汉口民众乐园附近的人民浴池,服务员刘老头反映,4日下午15点半,浴池来了一个高高大大、黑黑皮肤、操河南口音的顾客,他一进店,就掏钱请刘师傅帮他买一包好烟和一两好茶叶。

  老刘把两样东西买回,那人先泡了一杯浓茶,接着拆开烟盒,很大方地逢人递了一根。

  喝过茶,抽了烟,然后脱衣,吩咐刘师傅把他里里外外的衣服冼一洗,才进去洗澡。

  刘师傅觉得他行为反常,看了《通报》后,顿生疑窦,便带着梨子和芝麻来公安部门报案。

  同时,侦查员们在查访9月4日中午前后卖过榨菜肉丝面的餐馆时,又发现一条线时许,汉口江边的集稼咀合作餐馆,来了一男一女,男的个子高大,女的身材矮小,两人在餐馆各吃了一碗榨菜肉丝面,男的还把自带的半瓶白酒喝了,酒瓶丢在餐馆里。

  在合作餐馆吃榨菜肉丝面、喝双桥酒的人,在武胜路口坐上三轮车的人,和在人民浴池洗澡的人,口音、体貌、举止、年龄都相近,有可能就是一个人,也就是杀害黄宗跃的凶手。

  9月4日上午11时左右,凶手和被害人在武昌火车南站相约出游,他们步行到江边,乘轮渡过江。

  下午13点多,到了汉口集稼咀码头附近的合作餐馆,吃了一碗榨菜肉丝面,男的还喝了半瓶酒,然后沿江步行,到了龟山。

  凶手见四周无人,从地上拣起一块石头,猛击正在欣赏大桥风景的黄宗跃后脑。

  凶手与被害人事先有约,知道被害人到达武昌火车站的准确时间,从陕西女方的工作单位赶来。

  分析、设想是否正确,还需事实来作回答。侦查组立即兵分两路,前往湖南、陕西调查。

  这次小黄从陕西回湖南探亲10天,临回陕西前,婆婆特意为她烹了十几个盐茶鸡蛋,炒了一些黄豆和南瓜籽,又特意给她包了一包芝麻和糯米。最后,又在旅行提包中,塞了几条她平时最爱吃的苦瓜。

  根据两个侦查小组反馈的情况,专案组推断,凶手与死者“萍水相逢”的可能性很大!

  专案组反复研究,认为从龟山上捡到的那件棉毛衫,可能是被凶手丢弃的,也是此案的突破口之一。

  侦查员跋山涉水,累计行程十多万公里,奔赴湖南、陝西、河南、河北、山东、安徽等地,深入各针棉织品生产厂、百货和纺织品商店、代加工针棉织品的缝纫店,以及纺织科学研究所,调查这件棉毛衫的产地、销地。

  多家单位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反映,这不是正规棉织厂生产的成衣,而是用一种棉织筒子布,由普通家用缝纫机一件件手工制作出来的。

  1966年元月,一位侦查员来到河南南阳第一针织品门市部,接待他的是一位中年妇女。

  那位女同志把棉毛衫接过来,反复看了几遍,然后不假思索地说:“这种衫子是俺加工的!”

  中年妇女笑着说,错不了!每个踩缝纫机的人,年岁不一,体质有别,性格多样,有做事麻利的,有慢吞吞的。各人加工的虽是同款棉毛衫,有人踩机子下脚重,有人则踏得轻,有人走线直、针脚匀,有人的线纹歪歪扭扭的,松紧也不均匀。

  她初学机子的时候,老是担心走过了头,因此总要不自觉地往回倒两针,时间久了,就成了一个改不了的动作。

  侦查员找来几十件不同的棉毛衫,一对比,果然,只有那位女同志加工的,才有那独特的回针所形成的“标记”。

  这个小组由刑警队副队长带队,领着浴池服务员老刘,前往河南,进行口音辨识。

  一行人住在郑州第二招待所,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锣鼓声,琴声和各种腔调的唱戏声。

  当南阳剧团上台,刚唱了一个片段,老刘就浑身一哆嗦,连说:“像!像!黑大个就是这个口音”。

  副队长却不为所动,反而十分平静地说:“刘师傅你先歇歇,再过细在心里运运,多回忆当时和那个家伙对话的情形。”

  第二天,副队长和调演办公室商量,由每个剧团各出两个演员:一个老头和一个30岁左右的大个子。

  然后,又把黑大个在人民浴池和老刘的对话编成台词,让每个剧团的演员用当地口音试排。

  轮到南阳地区剧团演出时,演员刚刚念了第一句道白,“喂,老乡,请你帮俺买一包好烟和一两好茶叶!”这时,只见老刘浑身一颤,猛地回过来,指着那个男演员道:“呵!你?你就是……”

  他说的是南阳话,穿的是南阳针织品门市部加工的衣服,能不在南阳留下别的痕迹么?

  调查发现,这种棉毛衫常年在南阳市区销售,销量很大,难以查到每一个具体顾客身上。

  当时,南阳市有14万人口。经与市公安局研究,开了一个全市各单位保卫干部会议,由专案组的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案情和嫌疑人的特征。

  第三天,南阳市砖瓦厂保卫科报告说:他们厂有个叫景金堂的工人,28岁,身高、体貌与会上介绍的嫌疑人相似,还穿过一件类似的棉毛衫。

  一天,天气异常寒冷,经过精心安排,讯问室里生了火炉。老刘穿着一件大衣,戴着棉帽和口罩,坐在炉旁,夹在两个讯问人员中间。

  景金堂交代说:9月3日,他离厂到了郑州,在郑州买了饼干和一瓶酒,第二天扒火车到了湖南岳阳,在钱粮湖农场做了3个月零工,不久前才回来。

  讯问结束,当人们帮虚汗直淌的老刘摘去棉帽和口罩时,他嘴唇颤动着,竟半天说不出话来。

  老刘认为,讯问的这个人,和他在澡堂遇到的那个人,口音和递烟的举止很相似。这显然是人长期形成的动作,是很不容易改变的。

  再说,季节变了,衣着变了,加之侦查过程中,刘师傅辨认过的对象多,对他的记忆有干扰。

  况且,这毕竟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,刘师傅思想有压力,因之犹豫不决,不敢下断语。

  大家一致认为,景金堂对我们的真实意图并不清楚。因此,他的交代中,也可能夹杂某些真实成分。

  侦查员一开口,他猛地听到武汉口音,脸刷地变了色,身体差点从椅子上滑落下来!

  凌晨5点,景金堂“扑通”一声双膝跪到地上,要求在他交代前,让他喝水、抽烟、吃饭。

  1965年9月3日,景金堂离厂到了平顶山煤矿,逗留了几小时,买了一瓶酒和一包饼干,乘火车到武昌的中途喝了一些。

  4日上午10点,到武昌站下车后,在火车站附近徘徊,恰遇250次列车的乘客出站。

  景金堂提出,从桥头下去,乘船过江,先看看大桥外景,再从龟山那头沿桥走回武昌,这样才算不虚此行。

  于是,他们下桥到汉阳门,乘轮渡过江,到了王家巷,沿江上行到集稼咀,已是下午13点,便在一家餐馆各吃了一碗榨菜肉丝面,景金堂还把火车上没喝完的半瓶酒喝了。

  下午14点40分左右,眼看四下无人,景金堂乘着酒意,顿起谋财害命之心。

  他迅速摘去她手腕上的表,拿走她挽在胳膊上的黑提包,跑到半山腰,发现短袖棉毛衫上喷有血迹,便脱下抛到草丛中。

  下山后,急急忙忙跑过江汉桥,到武胜路口叫了一辆三轮车,坐在三轮车上,又发现裤子上也有血点,于是半道下车。他找到人民浴池,洗了澡,不等湿衣服晾干就穿上,到大智门火车站,乘车到湖南岳阳钱粮湖农场做零工,不久前回厂。

  侦查员马不停蹄,赶往湖南岳阳钱粮湖农场,追回景金堂卖给农场职工的女士手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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